2007年1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妯娌起纷争 兄弟动拳头
傅筱云

  日前,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甲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  被告人黄甲与被害人黄乙系亲兄弟。2006年6月15日下午,黄甲接到另一兄弟黄丙之妻罗某的电话,称其被黄乙之妻栗某用刀刺伤。当日傍晚,黄甲赶至罗某家时,与黄乙碰面,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和打斗,黄甲用木棍将黄乙打成轻伤。